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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使用悍马商标,是否构成侵权?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近日,悍马汽车制造商AMG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将暴雪公司诉至美国一家法院。AMG公司起诉称,美国暴雪公司在开发的《使命召唤》游戏中,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悍马”和“HMMWV”商标,并将其授权给玩具和图书制造商,暴雪公司的行为会误导消费者认为该游戏获得了AMG公司的授权或者AMG公司参与了该游戏的开发、制作。


  据了解,《使命召唤》游戏于2003年正式推出,目前销量已经突破2.5亿,总盈利超过150亿美元。目前,电子游戏领域的知识产权诉讼频发,但由于电子游戏侵权方式的多样化和隐蔽性,在司法实践中,对其进行知识产权侵权认定仍存在诸多困难。

  具体到该案,根据我国商标法的司法实践,可以从以下两点进行分析,一是《使命召唤》游戏使用“悍马”商标是否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应当是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如果AMG公司认为暴雪公司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必须证明暴雪公司在游戏中使用“悍马”商标的行为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将他人商标作为游戏名称突出使用或进行宣传推广的行为属于商标性的使用,被认定为侵权的可能性较高;但是,如果暴雪公司仅仅将诉争商标用于描述游戏中的道具,并未突出使用,客观上不会导致相关公众将上述文字与暴雪公司之间形成特定的对应关系,则不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

  二是《使命召唤》游戏使用“悍马”商标的行为是否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或混淆可能性。在该案中,如果暴雪公司使用了AMG公司的商标,则需要考量这种使用行为是否导致游戏玩家误认为这款游戏与AMG公司有特定的联系或来源于AMG公司的授权。众所周知,AMG公司在第12类汽车商品上具有很高的知名度,但是如果其未在第9类、第28类游戏类商品或第41类服务上注册诉争商标,需要获得跨类别的保护,则需要在其知名度上承担更高的举证责任。